在討論大我小我以前,先來個定義:大我,為忠為仁為義,小我為情為利為益;大我為公,小我為私。
我時常在想,究竟怎樣的人生才有意義,好,說到這邊,又得定義一下「有意義」:個人覺得值得。我可以想像,自己有一番事業,財富源源不絕,身邊有個支持自己的情人,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逍遙生活,雲遊四海,孝親友朋,快哉快哉;我也可以想像,為了台灣赴湯蹈火,保護國土不被侵犯,為了公眾利益發聲,揭發不義與卑鄙,最後雖然身無分文,孤苦無依,但是為了國家也值得了。
到底哪個是我要的呢?哪個才值得人終其一生去追尋呢?我苦思無解,因為大我小我,大愛小愛,我都想要,我都想追求,我都不願放棄。
大愛為人,我保有一身道骨,小愛為己,我保有身體髮膚;大我為公,我捨身取義,小我為思,我七情六慾;我不願去選擇,因為我不願放棄,至少,還不到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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