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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2日 星期六

活著

從有意識以來,這問題困擾著我,也跟隨著人類道現在,我們究竟為何活著?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許多人(包括宗教)總是避重就輕的回答,還不如存在主義平白的說,不知道,但我們就是活著,但終究,無法解釋為何我們活著,或者,為何我還活著。
每天起床,我都很訝異竟然自己還在呼吸,還有心跳,但我總覺得自己像死了一樣,或許我已經死了吧,至少有一部分的我,是死的。
偶然,走出房間外面,看到外面的風景,會有種,我還活著的幻覺,但事實上,我相信我已經死了,我已經死了,在很久以前。
而現在,不過是我的回憶,再現一遍,至於這次是否跟以往一樣,也不怎麼重要了,反正沒有任何意義。

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Something's eating me inside.

Depressed, I can't find a word
to elaborate this very moment
how I actually feel.
A bug, or few, is eating me inside.

Leaving, you take everything
with you, and yet you cannot steal
my feeling toward you.

Carry on, or hold one, they say.
Shake it off, or suck it up, they say.
I guess I am not one of them.
At least, I cry you a fucking Pacific Ocean.

Pretending, I smile at you like
always I did when you are
around.
Face is not mine, heart's eaten
by a bug, or two.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百年孤獨

這篇談的是父母。

年紀小時,對於世界總是充滿感動,當有所感動時,會跟父母分享,那時,和父母是最親近的,父母也總是以微笑回應吧。

再大一些,或許是9歲10歲,在學校聽到一些有趣的故事,那些故事,顛覆了小小心靈的秩序,使得小小世界觀改變,就會忍不住想跟父母說,可是這時候,父母變得不再能如以前予以回應,可能是隨便聽聽,也可能是否定你。

更大一點,我們看國中好了,開始會自己讀讀書,也偶爾會讀到令自己感動不已的作品,不用經典大作,小品也同樣有感動力,而當你想和人分享時,第一個想到的或許還是爸媽(如果仍然沒被打擊夠),可是,爸媽變得批判性十足,首先可能是先批判這故事的不合理性,接著可能加之自己的觀點,開始對你教育再教育,希望你也能跟他們一樣思考。

後來呢?我大概就不再跟父母分享東西了,開始跟朋友分享感動,而不是父母,也開始越來越不在乎他們的想法,時常在想,這過程究竟是必然的,還是偶然,亦或是我們造成的?

你知道「倚老賣老」嗎?父母就是會這樣,你變得不能再跟他們討論電影,因為他們會說,他們覺得電影幼稚,不現實,可是又有什麼是現實的呢?現實就是,感情需要維繫,即使血濃於水,沒有經營的感情一樣不靠譜;長大的過程,可以說是和父母疏離的過程,有時想想還真難過。

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心阿,我還你自由

說到底,我真的是個憨因仔,從第一次喜歡上人以後,就再也沒有將心拿到自己手上過,總是把它放在別人身上,我記得,國中第一次發現自己喜歡一個人後,心是痛得難受,因為不會有結局,常常一個人關在浴室或躲在棉被裡,上演瓊瑤戲碼;高中時,又喜歡上一個朋友,而這份愛慕竟一直持續到大四左右,直到另一個人。
但是,在昨天發現,我誰也不喜歡了,第一次,我自由了,一方面感到無比輕鬆,如長了翅膀一樣,另一方面,又感到哀傷,不過,快樂還是佔了八成吧。
所以,心啊,我還你自由,讓我們一起,飛向宇宙,浩瀚無垠吧!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一度迷失

前幾天,迷失在自我的期待與現實之間,迷惑而徬徨,昨天,有個解答悄悄地顯現了,而今天,一切又更加明瞭,神總是如此明瞭,只要你願意說願意聽,道路就如此寬廣,即便有時你以為到了盡頭,即便有時你以為燭火已滅,但總有一條路,總有一盞燈(其實是很多盞),只要你保持信念,信,就是一切的道。
我不是在傳福音,我沒有參加教會,我也不知道我幹嘛急著澄清,但實在很不想被掛上這個名號,尤其前幾天在信義又碰到教友傳道,拿著經文,我實在覺得內容很荒誕,但是這是他們的信,我也不能怎樣。

可是隨便查一下網路,關於聖經的經文:
申命記
23: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的子孫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出埃及記
23:24 你不可跪拜他們的神、不可事奉他、也不可效法他們的行為、卻要把神像盡行拆毀、打碎他們的柱像。
以弗所書
5: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5: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提摩太前書 
2: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2: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利未記
20:13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
彼得前書
2:18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

接著又查到13條比「同性戀」更嚴重的罪,可是一樣荒謬

一、吃一個火腿三明治
到吃午餐的時間?想吃一個火腿三明治?你是不是也對著《舌尖上的中國》中的金華火腿流口水? 根據《聖經》,你這是犯罪!!
“ 豬的蹄子是分開的, 是偶蹄動物,但它不是反芻動物,它對你們來說是不潔淨的。
它們的肉,你們不可吃,他們的屍首你們必不能碰,它們對你們來說是不潔淨的。”
“And the swine, though he divide the hoof, and be clovenfooted, yet he cheweth not the cud; he is unclean to you.
Of their flesh shall ye not eat, and their carcase shall ye not touch; they are unclean to you.”
—–《利未記》11:7-8
二、去理髮店做頭髮
按照聖經,理髮師這個行業的存在簡直是大逆不道!
“你們不可損壞頭髮的周圍或兩鬢,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Ye shall not round the corners of your heads, neither shalt thou mar the corners of thy beard.”
——《利未記》19:27
現在您明白為什麼傳統的猶太人要蓄鬍子,留長鬢角了吧?
三、紋身
你身上有刺青?NO!
“你們不要為了死去的人用刀劃傷自己的身體,也不要在自己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Ye shall not make any cuttings in your flesh for the dead, nor print any marks upon you: I am the LORD.”
———-《利未記》19:28
四、受過傷?你不配進入神的聖殿!
如果你不小心被石頭砸到過頭,或者你的私處受過傷——老天保佑不是被切斷,那麼除了你的肉體痛苦,《聖經》還要給你的心理傷口上撒一把鹽。
“他要是被石頭擊傷,或他的陰*莖被切斷,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He that is wounded in the stones, or hath his privy member cut off, shall not enter into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LORD.”
———《申命記》23:1
五、你的日曆上印着黃道吉日?
你讓別人看過手相嗎?你看過日曆上“諸事不宜”的字嗎?你在路邊攤請人看過你的生辰八字嗎?你算過命,問過吉凶嗎?
“不要相信他們有什麼神通,也不要去找巫師,而被他們玷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Regard not them that have familiar spirits, neither seek after wizards, to be defiled by them: I am the LORD your God.”
———-《利未記》19:31
六、你是不是很八卦,喜歡聽花邊新聞?
你想知道劉德華女兒的長相嗎?你喜歡在網上看娛樂圈那些添油加醋的新聞嗎?
“不可在你的人民中間上串下跳搬弄是非:也不可抵抗你的鄰居的憤怒;我是耶和華。
Thou shalt not go up and down as a talebearer among thy people: neither shalt thou stand against the blood of thy neighbour; I am the LORD.”
———-《利未記》19:16
七、楊門女將,全部該死!
穆桂英,梁紅玉,根據聖經她們全都該死!可憐楊家將與韓世忠,你們怎麼也不好好規勸下你們熱血的夫人們!
“當男人們戰鬥的時候,妻子幫丈夫來攻打敵人,妻子出手了,丈夫的隱私也失去了。
你就要砍斷婦人的手,你的眼不可顧惜她。
When men strive together one with another, and the wife of the one draweth near for to deliver her husband out of the hand of him that smiteth him, and putteth forth her hand, and taketh him by the secrets
Then thou shalt cut off her hand, thine eye shall not pity her.”
———《申命記》25:11-12
戰爭,永遠都是男人的事。
八、咒罵家長的孩子們
現在那些90後,00後,你壓根兒就不知道他們嘴裡會說出什麼對父母不敬的話來——或許,他們真的不知道《聖經》的懲罰有多殘酷:
“那咒詛父親、母親的,總要治死他。
And he that curseth his father, or his mother,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出埃及記》21:17
九、女人在教堂裡說話在《聖經》中,女人永遠比男人低等,不服?查查當年亞當與夏娃被趕出了伊甸園,究竟是誰的錯?
“讓您的女人在教堂保持沉默,不允許她們講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
如果她們要學習什麼,讓她們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在教堂裡講話,是婦女的恥辱。
Let your women keep silence in the churches: for it is not permitted unto them to speak; but they are commanded to be under obedience, as also saith the law.
And if they will learn any thing, let them ask their husbands at home: for it is a shame for women to speak in the church.”
————《哥林多前書》14:34-35
十、再婚
離婚後再婚?那是犯罪!!
凡趕走他的妻子,而去娶另一個人,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丈夫休了的婦人,就是犯奸淫了。
Whosoever putteth away his wife, and marrieth another, committeth adultery: and whosoever marrieth her that is put away from her husband committeth adultery.
———–《馬可福音》10:11-12
十一、喜歡吃海鮮?
你喜歡吃龍蝦與大閘蟹嗎?你喜歡吃鮑魚與牡蠣嗎?蔥燒海參?可惜,這裡不是美食節目,你可知罪?
“所有海洋裡沒有鰭和鱗的物種,包括河流,以及所有在水裡活動的有生命的東西,它們應是你所憎惡的。
對你們來說它們更應是可憎的,你們不可吃它們的肉,你們有它們的屍首也是可憎的。
And all that have not fins and scales in the seas, and in the rivers, of all that move in the waters, and of any living thing which is in the waters, they shall be an abomination unto you:
They shall be even an abomination unto you; ye shall not eat of their flesh, but ye shall have their carcases in abomination.”
———–《利未記》10-11
十二、 你不是處女,還敢結婚?
我不知道現在在結婚時,還有多少青春少女還保持貞操,但是你最好這樣做,因為否則按照《聖經》,你會死的很難看:
“如果這事是真的,只能說明沒有找到貞潔的女子。
然後他們必將這女子帶出她父親的門口,和本城的人要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在父家行了淫亂,你要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But if this thing be true, and the tokens of virginity be not found for the damsel:
Then they shall bring out the damsel to the door of her father’s house, and the men of her city shall stone her with stones that she die: because she hath wrought folly in Israel, to play the whore in her father’s house: so shalt thou put evil away from among you.”
———《申命記》22:20-21
十三、週日還在加班?(按照猶太曆法,是從星期五日落起到星期六日落止的。)
掐指算算,你多少次在週日加班?當心,這可是掉腦袋的工作方式啊:
“所以你們要守安息日,以為聖日,凡干犯這日的,必要把他治死。凡是在這日工作的,那人必從民中翦除。
六日要做工,但第七日是聖安息日,歸耶和華為聖。凡行在這安息日工作的,總要治死他。
“Ye shall keep the sabbath therefore; for it is holy unto you: every one that defileth it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for whosoever doeth any work therein, that soul shall be cut off from among his people.
Six days may work be done; but in the seventh is the sabbath of rest, holy to the LORD: whosoever doeth any work in the sabbath day, he shall surely be put to death.”
————《出埃及記》31:14-15

不過老實說,我從來沒有認真讀過聖經,或許這些「有趣」的經文裡面有隱藏的涵意 ?
以上參考自: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13696

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雜感

重複
你不停地重複那些話,像是腦袋裡只有這些東西,每一次,你都以精確的用詞重複它們,這一點我感到佩服,卻也感到厭倦,我迎合你,只因同情你。
離開
開始感到徬徨,我無法使時間這怪獸停止下來,你的細胞不止地分裂,也漸漸趨向死亡,沒錯,我不忌諱死亡這個字眼;我愛你,甚過我自己,但我無法表達,因為感到羞怯和自責,但我真的愛你。為什麼,總得以分離作為一切的終點呢?

2012年3月31日 星期六

軍中小雜記

走了

所以你不檢討自己,倒把錯推給全世界,這也沒什麼問題,因為別人確實對你不好,但為什麼會這樣子呢?因為你啊你,總想著權益什麼的,雖然啦,你這樣想是滿對的,但世界可是不理會「對」的東西,它只在乎讓他高興的東西阿!總之,你要走了,祝你一路順風。

新血

這批新血可不得了,活潑、敢說、能做,讓我想到剛來到這裡的自己,這代表什麼?我變了,當然,我變得更柔,但更柔,讓我更有力量,難怪人家會說以柔克剛,這批新血,你們還有許多要去嘗試,如果問我有什麼建議的話,我會說:永遠不要逃避和放棄。

“煩”忙

你知道嗎?在我5點20一開手機時,手機立刻響了三通,有三個人就這樣打擾我的美妙早晨,一個早上超過10通的電話,一天下來,我已經被電磁波燒壞腦袋,所以別怪我有時神經兮兮,有時毫無反應,因為是你們讓我變得不正常的。

2011年10月15日 星期六

寧靜啊!我終於又回歸於你,團體生活的愚蠢,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人的嘴,令人可愛又可恨,但又如何去責怪呢?所以這次,我暫且當個孤獨者,如某段時期的我,一個本然意義上的我,唉,可是這又能維持多久呢?星期天又得回去了,在那裡,多的是畫地稱王的人,也有許多,自視甚高的二管家,熱切地展現所擁有的一丁點兒權力,或是命令或是疾言厲色,而他所管轄的,不過都是些瑣碎的事,只是表面上被賦予了某個聲勢浩大的頭銜,就以為自己偉大了,甚是可笑。
寧靜啊,這是諷刺吧?極其厭惡嘴雜的我,竟落到如此嘈雜的地方,連戰車都是如此,轟隆隆地干擾我的思緒,在哪裡,哪怕是一分鐘的寧靜,都能令我欣喜若狂,我不需要奢華的料理,無微不至的照顧,我需要的,是屬於自己那份的寧靜。
寧靜,我正享受著這短暫的美妙,若時間能停留於此,那該有多好?

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哀悼

願愛已死,如此眉頭終能不再緊鎖,重展孩提時的笑容;願愛遠走,帶著眼淚與委屈,留下一片空白、一征寧靜。
戴上黑墨色的帽子與手套,撫摸著鏡子,裡頭的人兒死氣沉沉,響起了「Mozart - Requiem」,那人兒突然笑了出來,黑色幽默、黑色笑容、黑色的---。
「掐達!」門鎖開了,愛回來了,一家之主回來了,褪去黑色,紅與粉紅又主宰了,音樂換了:Salut d`Amour,op.12,可是這次沒有人笑,眼神變得棲怨,可是愛呢?它一無所知。

2011年7月22日 星期五

憎恨

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夜,月亮與星星被烏雲籠罩住,空氣中瀰漫的水氣,令人窒息;遠方傳來整齊的腳步聲,他們舉著火把,耀武揚威地揮著,個個都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像掌握了某種大權般。
他們走得夠近了,終於聽見他們的聲音:我即為光明,燃燒吧,燃燒吧!我帶來光明,順從我的就加入我吧!
他們還說:凡我走過的路,便是王道,凡懷疑我的,將被地獄之火所吞滅!
說著,他們便用火點燃了房子,火光如血,紅的讓我害怕,他們看不見我,因為他們眼裡只有憎恨,他們看不見我,因為他們不曾張開雙眼。
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夜,焦黑、惡臭卻平靜,聽說燃燒過的土壤特別容易耕種,就用愛來灌溉吧!就用愛來灌溉吧!

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我們
心繫著另一個人
最後成了一個迴圈
我不理解
為什麼總是這樣
我愛你,你愛他,他又愛著另一個人
總是這樣。

是惡作劇吧!
既然如此
就當個大方被整的人吧!
瀟灑地大笑
笑人,也笑自己
哈哈。

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分離

毫無猶豫地,你走了。
沒有帶走我,也沒多說什麼,彷彿你只是起身倒水,會在我下次注意時,就出現在我身邊,是嗎?你倒也不欠我什麼,至少,你這麼想,也只有你這樣單純,因為這樣,讓我無悔付出。
我溶化了,失去了形體,化為比汗水和淚濃稠,但比精液稀釋的透明液體,移動時留下許多痕跡,越走我越少,終有一天,我會完全失去我自己。
只有當看著你的眼睛時,才有辦法呼吸,可是我太膽小了,我怕活著,所以說話時我的眼睛總是飄移不定,我不需要呼吸,我不需要你,可是我要怎麼離開你?
你沒有回答,你走了。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運動

我持續運動,可是卻沒變得快樂,唯一改變的是身型,健康狀況似乎是差不多,體力反而有衰退的嫌疑(因為一兩天就運動一次)。
是誰說運動很爽的,為什麼我感覺不到,我果然不愛運動嗎?

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等待

等待,是沒有主動與被動的,它不是動作,而是一種狀態;當你在等一個人的時候,你可能站著,也可以坐著閱讀,或者只是躺著想著他,但等待本身,絕不是一種動作或行為,即便你否認他只是狀態,頂多將之延伸成某種心情,或者心境,但仍然不是動作。
為什麼我會一直強調,它不是動作呢?因為當別人問我最近在做什麼時,我就可以不用回答:在等一個人,這樣又可以避免回答,等誰?為什麼等?可是當人問起,我的心情如何時,是否該告訴他們實話呢?
前幾天的天氣異常地好,反而讓我有點徬徨,一覽無遺的藍天,比起烏雲密布的天空,更讓我害怕,你永遠沒辦法知道,它是否會突然消失,在你還沒作好準備時,它就離你而去,所以早已佈滿雲的天空,有那麼一點真小人的感覺,因為他已經大聲宣告:我是壞人。
不管怎樣,我還是得不停等待,所謂的望夫石,是我的心吧!

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醫院

醫院裡的時間是靜止的,人像幽靈,穿越我,回想起來,他們的面容也是模糊的;歸根究柢,是醫院這個空間的隔離感,讓在裡面的人都失去了個性,被打上「屬於院方的」、「不屬於院方的」兩類人。
這麼說,那在軍營也是一樣的,一個被分隔的空間,每個靈肉被套上一件陌生的外衣,強迫他們彼此相似,即使內心掙扎吶喊,區別?大概只剩階級了吧,或者學長學弟,那些不怎麼特別的特別。
即將要開學,卻不怎麼興奮,或許是現在開不開學都像在放假,課業變輕,而我又變得不怎麼貪玩,所以是放假,還是不放假,我都作差不多的事情。簡單來說,我的心,是一直悠閒的,即使忙得要死,所以怎樣都無所謂了。

2011年1月29日 星期六

三件讓我流淚的事


(此為江父,已故,寫著冤害兒子的那些人)

(一)江國慶14年前因涉嫌姦殺女孩,受軍法庭判死刑,14年後的今天,撿調因去年受江父拜託再拜託重新調查,於今年證實兇手另有其人,而且該兇手也二度承認其犯行,唯法官不採用,維護政府面子到這樣,令人咋舌。
冤枉中的冤枉,江父去年去世,也來不及知道這個消息了,更不用說已經去世14年的江男,政府如今再做任何補償,也沒有意義,想想平日我們若被小小冤枉怎樣,心理的委屈就很大,更何況是這樣的冤獄,這14年對江家造成的傷害,所承受的壓力,政府能體會嗎?
最該死的,是那些刑求逼供的雜碎,願地獄之火永燃你身與心,永世遭受唾棄。



(二)埃及政府期總統於1981年上任至今,傳要交棒給其兒子,令人民感到憤怒,如此世襲在今民主社會堪稱可笑,人民於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連署上街抗議,於周五發生嚴重衝突,政府切斷五家網路公司,也要求電信業者配合,將通訊全面截斷。但人民仍舊上街,雖然總統堅決不辭職,但表示願意重組政府。
在看新聞(網路英文新聞 註)時,看到一張警方的AK47槍口插一朵花的照片,我感動得流下淚,不管是軍方還是警方,你們也是人民,所以為什麼要跟人民做對?而這槍口裡的花,象徵和平,也代表這些人支持人民。
不過在新聞中也有人民表示,不見得要總統下台,而是要政府解決普遍低收入的問題。


(三)聽This American Life廣播,聽到一個愛情故事,於咖啡廳認識一韓國女子Hanah(我亂拼的不確定怎拼)的Mark,對她一見鍾情,回家以後就跟家人宣布他戀愛了,可是韓國女子回國了,接著Mark對他的家人表示他除了Hanah別的人都不會愛上。家人一開始也都對這件事,不以為意,可是10年過去了,Mark仍舊沒有和任何人交往,他表面認真工作,每周也都回父母家,他們想,或許Mark就要這樣繼續生活下去了吧,誰知道,Mark私底下是不停地和Hanah連繫,雖然中間斷過,因為Hanah搬了兩次家,而Mark家也有發生過經濟困難,從大程式搬到了郊區,但Mark對Hanah的愛是真實的,他私底下甚至不停研究韓國,終於Hanah願意和他見面,他們選了中間點夏威夷,大概每六個星期見面一次,又這樣持續了8年,因為Hanah在韓國事業有成,本身擁有3家健身房,所以也不確定這樣的戀情會走向哪,但她突然身體變差,被醫生要求不可以在這樣賣命工作,她也看到了Mark的真心,相信身體變差是神的旨意,最終搬去美國和Mark結婚。Mark的家人表示,Mark是一個內斂的人,當天婚禮有Hanah相伴的Mark是他們從來沒看過的,Mark甚至大展身手跳了舞,還不是慢舞,而是快舞,是如此的快樂。
這種堅持18年終成眷屬的愛,是人間罕見,也是令我感動落淚的一場愛戀。

註:埃及的新聞全台各家媒體幾乎都非第一時間報導,在CNN甚至外國廣播已經講得如火如荼時,可能電視還在用跑馬燈小小寫,島國不愧是島國。
身為島民我是透過VOA和Boston得知消息,不過第一手接觸是PTT,後來再轉去國際新聞站,有點想褒獎PTT啦!
這裡有很豐富的照片喔:
http://www.boston.com/bigpicture/2011/01/protest_spreads_in_the_middle.html

2010年11月22日 星期一

Iphone上有許多應用程式,卻沒有一個,能夠令我的心安定下來;躊躇不定,沒有目標,也不再好奇。

許久以前,我不是這樣的,說話也不這麼冷漠,就某個角度來看,比大部分的人都還熱情;現在,則成了一個陌生人,不再關心別人,自己呢?也常常拋諸腦後,成了空的集合,沒有任何意義,論存在。

啊!或許有吧,蛋白質,因為小小健身以來,開始注重飲食,蛋白質,成了生活重心,一個渺小看不到的東西,居然主宰了這樣的個體...

總是等待奇蹟,何不創造一個呢?當然,很容易說啦,要如何創造呢?

2010年11月9日 星期二

總是說愛

愛,是折磨,是恐懼,而是什麼原因,讓人嚮往它呢?它不分白天和黑夜,只管吸取你的生息,令你虛弱殆盡,一呼不見的能有一吸;它是火,能微弱如燭,也能燃成足以吞噬一切的祝融,更遑論你已奄奄一息的靈魂。
愛,是痛苦,是殘酷,但又為什麼,人人趨之若鶩呢?它占有你,支配你,使你不再有理性,成了狂人,而它又離開你;讓你總是忌妒,充滿猜忌,讓你光彩全失,如虛白的幽靈。
啊!當火蔓延開來,你無能為力,柔情似水不夠,你本能地哭泣,想以此來減緩它,可惜,你的眼睛就這般大,哪能影響什麼...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哲哲去當兵

不知道為什麼,我好傷心,心跳好快,哲哲要去當兵了,這段時間,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好想哭,決定今天晚上大哭一場,明天晚上大醉一場,然後就這樣結束。
其實我沒想到,我是情緒化的人耶,那這樣我以後跟人家談戀愛分手,不是會哭得死去活來,好朋友當兵分開都能這樣了...
我是真的很想哭...

p.s.有人先理頭髮沒給我看,竟然之前還說進去才理,死騙子啊..

隔日補上:林老目卡厚,我哭到頭脹耳朵脹鼻塞,睡一覺醒來眼睛還是有夠腫+有點頭痛,決定不喝酒,不然會更慘,嗚嗚嗚。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我完了

我又開始對很多東西失去興趣,開始麻木,這樣下去我會萎縮,必須想辦法快點振作啊!可是連書都不想看,我真的不知道還有什麼會讓我有興趣。

我先說,我沒有想自殺或幹嘛,但是某方面,我真的很慶幸人生有「死亡」這個東西,至少讓我們有點目標,我的意思是,有個終點,若人生是無止盡的,那才叫詛咒吧。雖然不知道死亡之後,是另有一生,還是變成別的狀態,但還是讓人感到很安心,至少會死一下。

活著,就該展現一下生物的本能,就是求生啊!不要在那邊亂自殺,這樣很違背自然法則耶,雖然自然法則也不是什麼鐵條,一定要遵守啦。